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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的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相关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院长和分管教学校领导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教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全院教学的统筹、指导、协调、监控等管理工作。

2、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院教学发展规划,并组织拟订和执行教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3、制订和组织实施各种教学规章制度,统一和规范学院各项教学环节。

4、按照国家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原则要求,落实培养目标,负责专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并组织实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作必要的修订和调整。

5、编制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编排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课程表,下达教学任务。

6、组织开展师德教风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做好学院的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监控考评,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7、组织全院的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教改立项和优秀教学成果的评奖及申报工作;负责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8、负责组织校外实训基地建没,探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新模式。

9、配合人事处做好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协助人事处做好调入师资面试、教师业务考核、教师职称评定、教师培训等工作。

10、负责全院教师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检查工作,组织完成教师工作量的统计、结算和上报工作。

11、会同招生就业处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协助做好新生报到工作;负责组织全院的学生考试考查、成绩档案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

12、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上级各项统计报表和资料的上报工作。

13、负责学院有关教学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教学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工作。

14、负责组织与校外对接的考试,做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单独招生考试等的考务管理工作。

15、负责统筹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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