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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3-04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部):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现就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一)各系(部)在开学前要督促本系(部)教师到岗,做好上课准备工作。

(二)教务处已将电子课表发放到到教务工作群中,请各系(部)通知到任课老师。教师要核查新课表,如发现时间、教室等安排上出现冲突现象,要及时反馈到相关系(部),再由各系(部)与教务处协商,以便调整。

(三)各系(部)要通知各班级学生代表尽快到吕宏亮老师或相关系(部)领取教材,教师所用教材由教师本人到所在系(部)领取。

(四)各系(部)要在开学初检查本系多媒体设备运转情况,教室课桌椅损坏、配备及卫生情况,教学用品到位情况等,以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五) 各系(部)要检查本各系(部)实验室、实训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要求,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尤其对实验室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校内(外)实训基地制度是否健全,教学条件是否完备,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进行。各系(部)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于3月6日下班前形成书面报告交教务处。

二、做好开学初的检查工作

各系(部)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课堂班级,巡视检查教师第一天及第一周的教学情况,重点检查任课教师备课、出勤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教材课前发放到位情况等,排查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秩序。

三、补考工作安排

教务处将在开学后2周内把补考名单发到各系,如有出入请与周丽芬老师联系。各系(部)在第4周安排补考,并把本系(部)补考工作安排表报教务处汇总,同时通知到需要补考的每一位学生。

四、其他事项

(一)各系(部)在开学后2周内,完成在校外实习学生的跟踪服务工作,对照教育部等五部委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实习管理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7】10号)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于3月31日之前交教务处。

(二)各系(部)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健全系(部)、实验室组成的二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完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三)各系部要在开学前组织教师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关于专业培养计划、教学任务的更改及调课、停课、代课的规定>》、《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职责》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做好会议记录系(部)存档,作为教务处期中教学检查的资料。

(四)各系(部)在开学后2周内,组织本部门教师召开以“引导青年学生为梦想奋斗写人生华章”为主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莫斯科大学中国留学生回信精神的座谈会。各系(部)座谈会的学习材料于3月31日之前交教务处。

其他未尽事宜,或在教学计划执行中遇到问题及突发情况,可及时联系教务处周丽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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