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系: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8]17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我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15级学生顶岗实习和2016级学生跟岗实习的管理工作。
二、检查内容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8]17号)要求,重点检查10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见文件的督查内容)。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系自行成立检查领导小组。
四、检查方式和进程安排
1.各系自查(6月25日之前完成)
各系检查领导小组,根据文件精神进行整体自查。
2.学院检查(6月30日之前完成)
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专项督查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对各系材料逐一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6月30日,我校的自查报告提交给教育厅。
3.省级检查
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2018年度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专项督查小组进行现场督查。
五、材料要求
1.各系需报送的材料:
(1)系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整体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2)系制定的学生实习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3)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的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
(4)实习材料包括:实习协议;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实习日志;实习检查记录等;实习总结。
(5)2015级学生顶岗实习备案表和2016级学生跟岗实习的备案表。
(6)实习单位确定前的书面考察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7)按要求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业务指导和管理的记录或其他佐证材料。
(8)按要求在学生离校前进行相关安全教育的记录或其他佐证材料。
2.需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盖系章,A4纸正反面打印)及相关原始材料(分类)于 6月25日前送交教务处李婷老师。
3.系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整体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学生实习情况整体介绍(专业、人数、实习单位)。
(2)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在文件(赣教职成字[2018]17号)中重点检查的10个方面执行情况。
(3)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效。
(4)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