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和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和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
<一>考试工作
(一)考试时间
根据各专业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和实际教学情况,机考及考查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4日;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详情见各系考试时间具体安排)所有课程均要按教学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
(二)考核工作安排
1、课程命题工作,应于6月30日前完成,(试卷由各系部自行印制,试卷及答案要求各系部以电子文档形式存档,以备教务处抽查)。
2.必修考查课和选修课程的考核须在规定的结课时间前完成,并将成绩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必修考试课的成绩在结课后三日内打印纸质文档(教务处下发的期末成绩模板)一式三份,一份由各系部报送教务处,一份装入试卷档案袋,一份各系部自存。
3、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自2020年7月6日始,考试具体安排由各系部根据教务处下发的时间段自行安排,教务处将对各系部专业核心课考试情况进行抽考。
各系考试时间具体安排:
1.7月6日
上午8:30—10:00 经济管理系
10:15—11:45 交通管理系
下午13:30—15:00 青少年教育系
15:10—16:40 中专数学、技校数学
2.7月7日
上午 8:30—10:00 交通管理系
10:15—11:45 青少年教育系
下午13:30—15:00 经济管理
15:10—16:40 大学英语
3.7月8日
上午 8:30—10:00 中专语文、技校语文
10:15—11:45 经济管理系
下午13:30—15:00 交通管理系
15:10—16:40 青少年教育系
4.7月9日
上午 8:30—10:00 青少年教育系
10:15—11:45 交通管理系
下午13:30—15:00 中专英语、技校英语
15:10—16:40 经济管理系
5.7月10日
上午 8:30—10:00 交通管理系
10:15—11:45 青少年教育系
下午13:30—15:00 经济管理系
15:10—16:4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三)判卷
1.各门课程的判卷教师在评判试卷过程中,应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准确、认真评阅试卷。坚决杜绝关系分和人情分。教务处将对试卷判阅情况进行抽查。
2.任课教师判完卷后,教研室主任对评判后的试卷要进行复查,复查无误后,由任课教师将成绩汇总表、成绩分析表、平时成绩单、标准答案和样卷连同答题纸按规定装入试卷袋,并将试卷袋交到系部存档。
3.任课教师应于2019年7月23日前将所授课程期末考核成绩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以便学生查阅。成绩公布同时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开始,学生评教完成后方可查询成绩。对无故拖延上传成绩和在试卷评判、成绩登统过程中,出现错判、漏判和错登、漏登现象的教师,将点名通报批评。
(四)学风考纪工作
各系部要严格教学纪律,针对期末考试,对学生进行一次学风考纪教育,对遵守纪律、学风好、成绩优异的学生要大力宣传表扬,对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分。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场纪律。
<二>教学工作总结
各系部应当结合本学期教学情况检查,做好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并报送教务处。
二、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一)请各系部在6月16日前依据下学期教学计划,做好任课教师的选定聘任工作。需要外聘教师的系部,应将拟外聘教师的学历、职称、教学履历等有关材料复印件,报送人事处审核批准后,将该外聘教师的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在本系部,一份送教务处备案。
(二)教材选用
1.总体要求
(1)要严格按教学任务书课程(实训)选用教材,要优先选用国家或省、部级新编优秀高职教材(近三年所编教材),坚持以统编、规划高职教材为主,自编和引进教材为辅;
(2)学生教材需选用主、辅两本以上,辅助教材建议选用符合本课程教学内容的线上课程资源所对应的教材;
(3)教师教材不要重复订购,教师教材费用纳入系部支出;
(4)教学任务书对应的课程(实训)需完成教材选定,不得空缺(除明确无需购买教材),且教材一经确定购买,原则上不予更改。
(5)教材选用好后,应填写《教材选用表》、《线上课程选用表》,由所属教研室和系部审核,加并盖系(部)印章送教务处;
2.时间安排
请系部于6月20日前报教务处。
(三)各系部应在6月23日前安排好下学期课程表,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课程不得集中安排授课(企业授课除外),应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周学时进行科学均衡安排,上午1-2节课不得空堂,更不能出现一整天没课的情况;
(2)排课时要以每2节课为一个授课单元,原则上不能四节连排,周课时2节及2节以上的课程,应安排隔天授课,不得连排,周课时为3的课程可采用单双周排课方法或3节连排;
(3)教师均衡上课,教师授课一天不得超过6节。
(四)下学期课表确定后,教学秘书及时通知任课教师。
(五)课表确定后,每位任课教师根据本人的课表,依据课程大纲要求制定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根据教育部的格式,结合所授课程章节内容制定),授课计划,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和讲义、制作多媒体课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每位任课教师须按教务处规定的格式填写《授课计划》;在节假日(如国庆节、中秋节、2021元旦放假方案详见通知后续内容)期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不安排授课内容,须注明“放假”字样。
(六)关于教师填写中秋节、国庆节、2021元旦假期“教师授课计划”的说明:
1.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8日放假,共8天。10月7日(星期三)的课调至9月27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四)的课调至10月10日(星期六);
2. 元旦:2021年1月1日放假,具体调休安排另行通知。
(七)各系部按教学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本系下学期各专业《实践教学工作表》(实践教学工作表中需填写校内外实训、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内容。),于6月29日前将纸质稿一式二份交教务处,电子稿发教务处邮箱。
(八)下学期上课时间为:老生:2020年9月2日;新生:2020年10月19日。
(九)各系部应告知学生及时查询成绩,如有不及格科目,要做好假期复习,准备开学补考;补考时间:下学期开学第三周。各系部须采取有效途径使本系学生能获悉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各门课程考核成绩,提前通知不及格学生做好补考工作。另外,本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同下学期补考同学一起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本人成绩册,各系部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补考不办理缓考。考查课补考由课程所属系部安排,本系学生补考的考查课程涉及外系的,一定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十)下学期的课程排好后,第一周的课不允许调课,请各系部提前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十一)拟定于9月2日—5日学生在综合教务管理平台上完成公选课程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