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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五一”假期前后实习实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4-28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五一”假期前后实习实训

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省教育厅职成处关于学生实习实训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全校学生实习实训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生实习各类安全突发事件,确保“五一”假期前后不发生实习实训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实习实训安全突发情况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教务处处长

副组长:教务处副处长、各系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

组员:教务处实习管理员、各系实习管理员

职责

1.负责制定学生“五一”假期前后实习实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安全工作的指导、督查与协调

(二)工作小组

成立实习实训安全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工作小组,由各系书记负责,全体实习指导老师和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

职责

1.根据本学生实习和实训的具体情况,制定学生在“五一”假期期间实习实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实施细则;

2.在4月29日前完成“五一”假期前后违规实习情况的排查,如有违规情况,立即跟踪处理并反馈教务处;

3.负责指挥、处理实习(实训)期间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如实习学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野外安全、坠落、社会不法分子绑架侮辱学生、疫病等),如学生实习期间有伤亡事件,须第一时间报告;

4.负责检查学生实习(实训)场所日常安全工作,关注安全情况。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工作。通过班会或线上等各种方式对学生开展实习安全教育和假期前后职业安全教育;

2.对于外出考察、企业调研、岗位实习及其他实践教学活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实习指导教师、授课教师要在实习(实训)开始前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并在实习(实训)中做好检查工作,做到警钟长鸣;

3.各自即日起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安全日报告、零报告机制,遇有重要情况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加强实习实训期间日常管理,特别是要加强与实习企业的沟通,切实保护学生权益;落实实习指导老师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实习的要求

三、预案的启动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普通事件

实习学生违反实习要求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情况,未造成后果者,应判定为普通事件,启动四级预案,具体如下:

1.由实习指导老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所在实习单位负责人联络协调,查清缘由,现场处理,做好相关记录;

2.实习指导老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应做好事后协调和教育工作,避免引发舆情。

)一般事故

发生学生与实习单位工作人员争吵、打架等纠纷,造成对立事态,应判定为一般事件。启动三级预案,具体如下:

1.由实习单位相关人员和实习指导老师协助及时制止纠纷,避免出现人员伤亡现象;

2.实习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向所在实习工作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赶赴现场处置工作,如发生人身伤害,协助及时救助学生;

3.相关实习工作小组人员要跟踪了解事故情况,协助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处置工作。

)重大事件

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件、一般刑事案件、较大安全事故、实习人员突发抢救性急病、实习人员失踪等应判定为重大事件。启动二级预案,具体如下:

1.由实习单位相关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第一时间协助救助学生并联系家长,做好现场信息收集及现场人员谈话记录、签字等工作,及时向实习工作小组汇报事故情况;

2.实习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研究处置办法报学校实习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3.学校实习领导小组要跟踪了解事故情况,指导工作组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领导小组组长要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处置工作。

)特大事件

发生死亡、特大安全事故、特大刑事案件应判定为特大事件。启动一级预案,具体如下:

1.由实习单位相关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第一时间协助抢救学生并联系家长,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向实习工作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做好现场信息收集及现场人员谈话记录、签字的工作;

2.实习工作小组及时将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研究处置办法,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调查与责任追究

(一)学生和教师违反学校实习(实训)管理规定,按情节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二)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参与事故、事件处置人员应如实向法定部门或有关部门陈述所知事实,并配合调查处理。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突发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后,所在应写出事故、事件报告,报送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时间、性质、人员、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纠正预防措施等。

六、实习热线

0791-83881110/83906487/83850631

七、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务 处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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